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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华乘客登机核酸检测报告的有效时间从120小时调整为72小时的通知
2020-08-24 22:19

  根据国内最新通知,自8月24日起,所有经已实施远端核酸检测政策国家(相关国家列表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gj.html )搭乘、转乘赴华航班的中、外籍乘客,需持有72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申请核酸检测绿码(HS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超过上述时限的核酸检测报告将无法正常使用。请所有在巴勒斯坦的中、外籍乘客根据通知要求,调整本人核酸检测安排,以免因核酸检测报告时限超期给旅程带来不便。

  驻巴勒斯坦办事处再次提醒所有计划自巴勒斯坦出发,经已实施远端核酸检测政策国家乘机赴华的中外乘客务必及时上传72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在获得核酸检测绿码或盖章生效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后方可办理乘机手续。

  以上如有疑问,可致电驻巴勒斯坦办事处咨询:02-2951223转2015或0595776516,电子邮件:consulate_pst@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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