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赴华签证费用的通知
2023-12-08 17:24
为便利中外人员外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驻巴勒斯坦办事处对赴华签证费用进行调减。调减后的签证规费表如下:
护照种类 | 签证费用 | 加急费 | 特急费 |
巴勒斯坦护照 | 一次入境 53谢克尔 | 100 谢克尔 | 150 谢克尔 |
两次入境 75谢克尔 | |||
半年多次入境 98谢克尔 | |||
一年多次入境 150谢克尔 | |||
第三国公民护照* | 一次入境 113谢克尔 | ||
两次入境 173谢克尔 | |||
半年多次入境 225谢克尔 | |||
一年多次入境 338谢克尔 |
*根据对等原则,部分第三国公民申请中国签证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请以使馆解释为准。
对2023年12月11日前已受理的签证申请,按原标准收费。
领事证件咨询电话:00970-2-2951224-1002
邮箱:ramallah@csm.mfa.gov.cn